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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計畫公告】科技部—111年產學合作計畫

【計畫公告】科技部—111年產學合作計畫

轉知關於「科技部—111年產學合作計畫」,徵件公告詳細說明如下:

一、產學合作研究計畫(一般產學計畫),科技部徵件時程為110/11/22~111/01/14。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1. 請於即日起至111年1月11日(二)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(線上繳交計畫書),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。
2. 各類書表請至科技部網站進入「學術研發服務網」製作。
3. 請將【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】及【申請名冊(樣張)】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,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,俾便研發處彙整後函送科技部申請。
4. 惠請所屬系所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,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,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送出。
5. 合作企業出資規定:

  • 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%之金額,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(下同)25萬元。計畫屬人文領域者,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%,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
  • 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,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%,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。
   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: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(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)等資料,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,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。
  • 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: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(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)等資料,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,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。

6. 相關文件提供於下方附件1-1~1-3文件內容供參,其餘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,請自行於科技部網站之「最新消息」或「學術研究/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/補助專題研究計畫/產學合作研究計畫」下載利用(連結)。
7. 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,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(最新消息/計畫徵求)公告。科技部公告網址
8. 校內窗口: 研發處
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蔡依珊/02-2737-6997/yishan@mail.ntust.edu.tw

二、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(技專計畫),科技部徵件時程為110/11/15~111/01/14。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本專案計畫屬科技部「研究案」計畫。計畫主持人須符合申請時未執行科技部計畫者。

計畫重點為:開發技術需具新穎實務應用性;具有目標使用者及實際應用問題;產生相關成果需可公開展示,或為可即時實現的技術。
1. 請於111年1月11日(二)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(各類申請書表請於科技部網站進入「學術研發網」辦理),並由所屬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完成線上確認
2. 將【申請名冊(樣張)】乙份經單位主管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後核章,於當日下午3時前送達研究發展處,俾便研發處彙整後函送科技部申請。
3. 相關文件提供於下方附件2-1~2-2文件內容供參考
4. 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,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公告。
科技部公告網址
5. 校內窗口: 研發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莊雯茹/02-2730-3227/wenru@mail.ntust.edu.tw

三、推動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(達陣方案),徵件時程為隨到隨審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須為科技部補助之研究計畫,以及未向科技部或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產學合作案。科技部加碼:企業挹注金之10%。合作企業可以是國內或國外企業。
1. 本案申請標的為科技部補助之研究計畫(適用類別詳如附申請須知)衍生產學合作研究案(以下稱合作案)。
2. 合作案須未向科技部或其他機關重複申請補助
3. 合作案之企業,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
  • 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、合夥事業及公司,或以營利為目的,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,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,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。
  • 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,並經評比機構於當年度或前一年度納入評比(例如經美國商業雜誌富比士(Forbes)刊登屬該雜誌評比全球前二千名)者。

4. 欲申請本方案執行機構,與企業完成簽訂合約書且企業已撥付挹注金後,由計畫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內,至科技部網站線上檢附下列文件申請補助經費追加,並由執行機構線上送科技部;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,不予受理。須提供文件如下:

  • 申請表(含計畫主持人聲明書、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人主持人利益迴避聲明書)。
  • 合作案之合約書,以及足資證明合約內容係與研究計畫相關之文件。
  • 企業已撥付挹注金之證明文件。
  • 合作企業屬國內企業者,須檢附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登記之證明文件;企業屬國外企業者,須檢附國際排名證明文件。
  • 研究計畫衍生之合作案,非全由該研究計畫衍生者,須於合作案之合約書明定相關分配比例,或由執行機構出具追加經費分配各研究計畫議定比例聲明文件。

5. 相關文件提供於下方附件3-1~3-5文件內容供參考
6. 本計畫公告受理訊息,亦將同步於科技部網站公告。科技部公告網址
7. 校內窗口: 研發處計畫業務服務中心 莊雯茹/02-2730-3227/wenru@mail.ntust.edu.tw




附件:
1.    1-1來文電子檔(產學合作研究計畫)
2.    
1-2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
3.    
1-3利益迴避自我檢核表
4.    
2-1來文
電子檔(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)
5.   
2-2科技部110年度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徵求公告
6.    
3-1來文電子檔
(推動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)
7.    
3-2申請須知
8.    
3-3申請QA
9.    
3-4申請操作手冊
10.  
3-5申請書